(机械工程,专业代码085501)
(智能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2026级)
一、学科简介
机械工程学科是我校设立最早的传统优势学科,2009年学科列入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2012年起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中开始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9年学科支撑的主干专业“机械工程”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以服务国家和上海市发展战略需求为使命,本学科围绕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大数据及网络协同制造等领域,开展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研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学科发展体系。
为对接上海市智能制造行动计划,学科坚持产教融合,建设有教育部智能制造智慧学习工场—智能制造工厂实验室、上海市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等学科平台。近年来学科先后承担完成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军民两用装备预研项目、航空科学基金、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并获多项省部级以上奖励,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且稳定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具备了在智能制造领域从事装备设计、制造、控制与管理方面高端工程类人才培养的基础和条件。
二、培养目标及定位
机械工程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应面向国家制造强国战略、高端装备产业和长三角区域先进制造业发展需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工程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培养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基础理论功底扎实、机械工程专业技术水平突出,具备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善于解决智能制造、精密机械、机电一体化等领域实际工程技术问题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具体要求为: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恪守机械行业工程伦理与职业规范。
掌握机械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承担机械工程领域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熟悉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工艺规范与智能制造前沿技术,在装备设计制造、机电系统控制、精密检测与运维等方向,具有独立担负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工艺优化、装备开发、工程实施与项目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与工程创新意识。
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具备撰写专业技术报告、参与国际技术交流的基本能力,满足机械工程领域国际化技术合作与发展需求。
三、培养方向
面向企业技术需求,以“成建制住企培养”为核心,组建跨学科导师团队与项目组,整建制、长周期嵌入企业研发一线,围绕智能制造(工业智能质检、设备预测性维护)、医工交叉(智能手术器械、多模态影像分析)、低空技术与工程(无人机自主导航、低空交通管理)等前沿领域,从真实瓶颈凝练课题,在现场完成“选题—攻关—验证—转化”全链路闭环,实现产教深度融合,系统锻造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团队协同创新及工程领导力,为行业精准输送“即插即用”的高层次AI应用型人才。
四、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2年,最长不超过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
学习方式通过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实践成果三个环节递进式开展,其中专业实践和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进行量化考核。
五、培养方式及导师指导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实践成果相结合的培养模式,依托机械工程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开展校企联合培养。
课程学习:以校内教学为主,引入企业专家参与前沿技术课、工程案例课建设与教学,强化课程的工程导向。
专业实践:作为必修环节,采用集中与分段实践结合的方式,依托工程项目开展,可与学位论文工作同步进行,提升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
实践成果:作为学位申请的核心依据,选题需直接源于工程实际,以应用研究论文或工程实体成果形式呈现,突出应用价值。
校企协同培养:由培养单位与企业共同承担培养责任,吸纳企业优质资源参与全过程育人。
校企导师组制:实行校内学术导师+企业工程专家组成的导师组负责制,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开展过程指导、负责阶段考核与学位成果把关,保障培养质量。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课程教学实行学分制,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教学。
研究生至少应完成总计28学分的课程学习任务,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1学分,必修环节7学分。(具体安排见附件:表1)。
七、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机械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核心环节,旨在强化学生工程实践能力与问题解决能力,实践内容须与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依托的工程项目紧密结合,聚焦高端装备设计制造、机电系统控制、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实际工程需求。
导师组需在实践启动前,指导研究生制定《专业实践工作计划》,明确实践周期、核心任务、技术路线与量化考核要求,确保实践内容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难度与工作量,重点围绕复杂机械结构优化、工业装备性能提升、生产工艺改进等实际工程问题展开,体现问题解决的实际成效与技术价值。
实践过程中,研究生需深入工程一线,参与项目方案设计、关键技术攻关、现场调试优化等全流程工作,系统掌握机械工程领域的工程规范、技术标准与项目实施方法。实践结束后,须独立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全面阐述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关键技术突破、工程问题解决过程及实践成果,报告需附相关工程图纸、测试数据、项目证明等支撑材料。
导师组将依据工作计划与总结报告,对实践过程的规范性、任务完成度、成果创新性及工程应用价值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位申请的必要条件,确保研究生通过专业实践,具备独立承担机械工程领域复杂工程任务的能力。
八、申请学位实践成果
两年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以通过学位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应聚焦机械工程实际需求,通过实践活动产生具有应用性、先进性的成果。成果应体现学位申请人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运用科学方法、技术手段及人文与环保知识解决临床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应包括可展示的实体形式和实践成果总结报告书面形式。
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工作主要包括可行性论证报告、中期考核、实践成果展示与评价、评审和答辩等环节,其中可行性论证、展示与评价、评审和答辩须有企业专家参与。
1. 申请学位实践成果
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应聚焦机械工程领域工程实际需求,通过申请人的实践活动产生具有应用性、先进性的成果,主要以实体或工程形象展示形式呈现,体现申请人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运用科学方法、技术手段、人文和环保知识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应包括可展示实体形式和实践成果总结报告书面形式。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工作主要包括可行性论证报告、中期考核、实践成果展示与评价、评审和答辩等环节,其中可行性论证报告、成果展示与评价、评审和答辩须有企业专家参与。
(1)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
实践成果选题应源于机械工程领域的工程实际需求,具有实用性与新颖性,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突破前沿工程瓶颈问题。成果形式可为产品设计、方案设计或其他体现专业特色的同等水平成果。研究生需结合专业实践内容开展可行性论证工作,提交论证报告,内容包含选题工程背景分析、国内外技术发展现状梳理、需求分析、拟采取技术路线、预期应用效益、进度计划、已有研究基础与条件等。评审专家组由至少3位本专业领域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或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位为企业专家。
(2)实践成果中期考核
研究生须在完成可行性论证并实施一段时间后,进行中期考核并提交报告。中期考核报告需包含成果实施进展、阶段性成果、需调整的内容、下一步工作计划与预期成效等。考核通过后方可继续后续工作。
(3)实践成果展示及评价
申请人须提交完整的实践成果验收报告、可验证成果(硬件/软件/标准类证明材料)、核心技术报告和成果先进性证明。成果评价由二级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对成果的先进性、功能性能指标、创新性、应用成效及推广价值进行评价并出具意见。专家组由至少3位本专业领域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或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位为企业专家。
(4)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学术和技术规范性检测
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撰写应恪守科研与学术规范,严禁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培养单位须对拟申请答辩的总结报告进行学术规范性检测,防范学术不端行为,对涉嫌违规的成果按规定界定和处理。
实践成果应体现在行业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共同担负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实施、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所从事工程实践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在一定程度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和技术,通过工程实践加以解决(验证),形成应用成果。
实践成果类型主要包括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等形式,鼓励结合工程前沿技术研究、重大工程设计、新产品或新装置研制等进行撰写。
(5)在学期间成果要求
参照《智能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性研究成果具体标准及认定》文件规定执行。
九、评审与答辩
1.评审
硕士专业申请学位实践成果须至少由2位本专业领域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审,其中至少应有1位企业专家。
学位论文评审需从选题背景及意义、研究内容与工作量、研究成果的价值及新颖性、专业基础及工程实践能力、写作水平及规范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申请学位实践成果评审需从实践背景及意义、实践内容与工作量、实践成果的实用性和新颖性、专业基础及工程实践能力、写作水平及规范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答辩
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答辩委员会须至少由3位本专业领域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1位企业专家。答辩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答辩进行表决,经全体答辩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答辩未通过者,需根据答辩意见深化完善成果,修改后可按规定重新申请答辩。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按要求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课程成绩合格、实践环节考核通过、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审与答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由培养单位颁发毕业证书。
硕士研究生达到申请学位基本要求,通过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答辩,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附件:
表1 课程设置、实践教学设置与学分对应表
(智能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2026级)
课程 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考核方式 | 备注 | |||
公共 课程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32 | 2 | 1 | 考试 | 必修6学分 |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6 | 1 | 1 | 考试 | |||||
研究生英语 | 32 | 2 | 1 | 考试 | |||||
工程伦理 | 16 | 1 | 1 | 考查 | |||||
专业基础课程 | 高等工程数学 | 48 | 3 | 1 | 考试 | 必修4学分 | |||
学科技术前沿 | 16 | 1 | 1 | 考查 | |||||
新型传感器技术 | 32 | 2 | 1 | 考查 | 选修≥5学分 | ||||
机器人运动控制系统 | 32 | 2 | 1 | ||||||
惯导与组合导航 | 32 | 2 | 1 | ||||||
现代控制工程 | 32 | 2 | 1 | ||||||
机器学习 | 32 | 2 | 1 | ||||||
数值分析 | 32 | 2 | 1 | ||||||
生物材料学基础 | 32 | 2 | 1 | ||||||
计算生物力学 | 32 | 2 | 1 | ||||||
医学统计学 | 16 | 1 | 1 | ||||||
人机工程学 | 16 | 1 | 1 | ||||||
医学导论(伦理、人文、设计思维) | 16 | 1 | 1 | ||||||
现代医学仪器设计 | 16 | 1 | 1 | ||||||
人体解剖生理学 | 16 | 1 | 1 | ||||||
专业 选修 课程 | 先进生物医学材料 | 32 | 2 | 1 | 考查 | 选修≥4学分 | |||
虚拟现实理论与系统 | 32 | 2 | 1 | ||||||
智能测控系统设计 | 32 | 2 | 1 | ||||||
智能感知与自主系统 | 32 | 2 | 1 | ||||||
模式识别原理及应用 | 32 | 2 | 1 | ||||||
强化学习 | 32 | 2 | 1 | ||||||
机器视觉与图像处理 | 32 | 2 | 1 | ||||||
机械系统动力学 | 32 | 2 | 1 | ||||||
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 | 32 | 2 | 1 | ||||||
现代制造技术理论 | 32 | 2 | 1 | ||||||
微机电系统技术及应用 | 32 | 2 | 1 | ||||||
现代机械制造理论与技术 | 32 | 2 | 1 | ||||||
神经网络理论及应用 | 32 | 2 | 1 | ||||||
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 | 32 | 2 | 1 | ||||||
试验设计 | 32 | 2 | 1 | ||||||
机器人控制技术 | 32 | 2 | 1 | ||||||
装备智能控制技术 | 32 | 2 | 1 | ||||||
增材制造技术前沿 | 32 | 2 | 1 | ||||||
人文 与职 业素 养课 程 | 体育 | 16 | 1 | 1 | 线下 | 选修≥2学分 | |||
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 | 16 | 1 | 1 | 在线 课程 | |||||
知识产权法 | 16 | 1 | 1 | ||||||
技术创新管理 | 16 | 1 | 1 | ||||||
文献管理与信息分析 | 16 | 1 | 1 | ||||||
科技论文写作 | 16 | 1 | 1 | ||||||
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 | 16 | 1 | 1 | ||||||
英文科技论文写作与学术报告 | 16 | 1 | 1 | ||||||
实 践 教 学 | 项目类别 | 考核内容 | 学期 | 学分 | 备注 | ||||
专业实践 | 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 3 | 6 | 必修 | |||||
学科前沿讲座与报告 | 参加学科前沿讲座不少于6次,完成1份学科前沿学习总结报告 | 不限 | 1 | 必修 | |||||
合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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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环 节 | 类别 | 学期 | 备注 | ||||||
论文开题 | 2 | 前三周内完成 | |||||||
中期考核 | 3 | 前三周内完成 | |||||||
论文答辩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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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完成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的学分后,可以用专业基础课或专业必修课超出的学分抵充专业选修课的学分。但专业选修课的学分不得抵充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的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