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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03-16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完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立德树人。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 坚持科学选拔。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

3. 坚持客观评价,过程规范。注重量化评价,对考生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加强复试工作规范操作,提高管理水平,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要求

1.报考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的总分和单科分数均须达到国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时间。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复试在 3月24日至3月27日进行。一志愿会在复试前一周内联系考生。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3.所有考生均需通过复试才能择优录取,请考生务必按时参加复试。复试满分200分,低于12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复试实行差额制,一般按录取人数不低于1:1.2比例进行差额复试,一志愿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遴选进入复试名单,调剂考生遴选方式具体见调剂细则。

5.同等学力考生在网络复试系统加试。加试科目为2门。每门科目总分为100分,任一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每门科目加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政策另行规定。

四、复试流程及资格审核

(一)复试前

1)招生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2)考生必须将以下待审核的资格材料原件电子版插入模板文件(文件名命名方式:考生姓名+报考专业+研究方向),上传至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模板文件见附件1:研究生复试审核材料模板。内容包括:

1.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3.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已开通下载);

4.初试成绩证明(从招生单位网上下载的初试成绩单);

5.学历学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

⑤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7.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

8.毕业论文(设计)摘要;

9.奖学金证书、学科竞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考生须按学院通知完成系统测试和复试准备,操作方式见《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bm.chsi.com.cn/ycms/kssysm/)与附件2:《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4)考生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考生可以用手机扫描下方的二维码答题。登录账号为预先设置账号,登录账号和初始密码由学院复试工作人员分配发送。考生登录后务必通过右上角“信息修改 ”进行个人信息更新,如姓名、性别、学历。登录后须完成 2 份测试题。或登录网址(请使用360 浏览器兼容模式打开)https://yjsxlcs.sspu.edu.cn/UniversityPsy/

(二)复试当天

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通过网络进行线上复试。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内容: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

2.知识结构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

5.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6.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

对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加试,加试科目为2门,每门不少于10分钟。

五、复试纪律及规定

1、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机密材料。复试全程,禁止考生及其他人截图、摄录、拍照、录屏、录音复试情况,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通讯交互,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准时参加复试。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经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联系无果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3、复试开始时须按要求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及打印),完成考生身份核对及验证(线上复试)。

4、考生复试时须保证视频中本人图像清晰,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耳机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能以任何方式变声、改变人像。考生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作弊。

六、录取工作

1.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方案及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细则、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含心理素质测评)、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完成录取工作。

2.考生招生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复试成绩组成。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3.拟录取名单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专业或培养方向的招生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若第一志愿拟录取考生不足,则按照专业或培养方向组别,将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最终统一公示。

4.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后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经审核无误后,可进入我校复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复试结束后,学院尽快核算考生招生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上会讨论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同时根据我校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确定拟录取情况。待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统一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http://yjs.sspu.edu.cn)。公示无异议后,将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公开。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6.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

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严肃性,确保考试科学和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签订考试保密责任书。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不得参与复试工作。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保留一年以上。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相关规定为准,由学院负责解释。

智能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

2026年3月16日

附件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智能医学院研究生复试审核材料模板.docx附件2: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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